新能源车销量占50% 七部门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七部门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为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长三角以及汾渭平原。
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
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
到203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量的50%左右。
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加快港口供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
此外,还将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制定实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推动将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制修订相关排放标准,强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研究制订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制定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可行技术指南、监测技术指南。完善汽车等移动源排放标准,推动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